在社會學期刊上發(fā)表文章需要進行大量的修改。在文章見諸報端之前,要經(jīng)過多輪的同行評審和修改,這種情況并不鮮見。那么這些修改是否真的能提高論文質量呢?未必。但這種多次 “復審→再提交 ”的規(guī)范所帶來的結果卻幾乎是必然的:既耗費時間,又挫傷士氣,還扼殺了創(chuàng)造力。
在社會學領域,向期刊投稿必須首先通過編輯的初審。而多達一半的論文會遭遇未送審便頃刻拒絕,其余的被送至三位審稿人。社會學期刊是“雙盲 ”的,這意味著作者和審稿人彼此都不知道對方的身份信息。有時審稿人的評論只是敷衍了事,有時則長達數(shù)頁。根據(jù)審稿人的評估,編輯決定文章是否應該被接受(罕見),修改后再提交(更常見),或拒絕(最常見)。如果被邀請進行修改,作者將重寫論文以消除審稿人的疑慮,寫一封 “致審稿人的信 ”解釋所做的修改,并將新版本的論文重新提交給期刊。然后,這個過程重新開始。根據(jù)第二輪審稿人的建議,編輯可能決定拒絕,再發(fā)一份R&R(在這種情況下,程序重新開始,進行第三次),或有條件地接收論文。在后一種情況下,作者將按要求進行修改,如果編輯滿意,論文將被接收出版。
這個迷宮般的漫長過程的初衷是產(chǎn)出高質量的文章,但它同時也存在很大的弊端。許多學者都能講出一連串恐怖故事,說他們多年來一直在修改一篇論文,但在多輪審查后仍被拒絕。怎樣才能改善這一出版流程呢?
第一步是取消R&R。在同行評審之后,編輯應該有兩個選擇:拒絕或有條件接受。有條件接收意味著編輯或其助手承諾與作者一起協(xié)作,直到論文發(fā)表。絕不能有第二輪的匿名評審,這只會致使審稿人挖空心思對作者挑刺。在某些情況下,編輯可能需要二次詢問某個特定的審稿人,以核實作者是否正確回答了他們之前審稿提出的問題。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編輯已經(jīng)成為作者的談判方和代言人,而不是一個冷漠的仲裁者。
這種做法將使社會學期刊出版與圖書和雜志出版的模式更加一致。目前,一些學術期刊已采用這種模式(如Sociological Science)。
這種方法需要假定編輯和作者都能真誠地努力合作,以產(chǎn)出一篇可發(fā)表的論文。然而,這并不總是一個合適的假設,因為總免不了會有一方或另一方感到受委屈和不滿意。但與我們目前的制度不同的是,在該模式下,編輯和作者共同承擔起使文章發(fā)表的責任,而不是讓作者獨自在沒有出版承諾的情況下進行修改。這種轉化可以使出版過程變得更加人性化,并在更大程度上鼓勵創(chuàng)造性。
取消R&R比我們現(xiàn)有的制度更有人情味,因為它在編輯和作者之間建立了聯(lián)系,而他們彼此都知道對方身份。我們目前的匿名審查程序可能會滋生權力的濫用:學者們被對文章毫無興趣的編輯從匿名審稿人那里得到的麻木不仁的、有時甚至是殘酷的評論所傷透了心,而這些評論又被編輯通過一封令人沮喪的決定信傳遞給他們。
社會學家Allison Wynn在做博士后時曾寫過一篇關于學術審稿人的麻木不仁的文章,將后者比喻為Twitter上的巨魔。在遭受這兩種人的攻擊后,她發(fā)明了一個游戲“Twitter巨魔還是學術審稿人?”
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猜猜下面的話各出自誰之口:
1. “我發(fā)現(xiàn)討論非常散漫,其中包含了許多未經(jīng)證實的說法。[...]證據(jù)在哪里?”
2. “我希望你認識到,對現(xiàn)實發(fā)表評論并不影響現(xiàn)實本身。我特別希望你能明白,改變你用來描述現(xiàn)實的措辭對該現(xiàn)實絕對不能產(chǎn)生任何影響?!?
3. “他們沒有數(shù)據(jù)來支持他們的結論?!?
4. “你會讀心術嗎?你怎么知道男性演講者會用技術信息來‘恐嚇’女性離開?”
5. “搞不懂你的作品為我們的知識體系究竟帶來了什么價值。”
6. “這是研究者在偽造信息并假裝其是客觀事實?!?
7. “即使是有同情心的讀者,也有理由質疑研究結果的客觀性?!?
【奇數(shù)是審稿人的評論;偶數(shù)則是Allison Wynn在其論文發(fā)表后收到的關于論文的匿名推文?!?/span>
如果學術出版已經(jīng)成為一種羞辱性的考驗,那么現(xiàn)在該是時候做出改變了。在我們目前的系統(tǒng)中,作者正被由這些匿名評論所構成的多重浪潮所裹挾。取消R&R可以將他們限制在其中的一重波瀾之中。這一變化無法使殘酷的審稿人變得突然文明起來,但至少可以減少他們的一部分權力。審稿結束后,發(fā)出有條件接收的編輯將成為作者唯一必須滿足的人。修改將變得更有針對性,更少依賴于未來不知名的審稿人的評估。
取消R&R也可以使期刊文章更具創(chuàng)造性。目前,作者被要求滿足審稿人的要求,而審稿人之間可能對文章的價值有不同意見。當編輯故意選擇那些對稿件主題缺乏專業(yè)知識的審稿人時,這尤其成問題。試圖安撫持有對立觀點的廣大學者群,可能會沖淡論文貢獻,導致發(fā)表平庸的結果和對學術爭鳴的扼殺。R&R系統(tǒng)將作者束縛在一個刻板化的寫作模式中,以避免引起審稿人的憤怒。而在本文所提議的制度中,編輯可以授權作者嘗試新的形式,這在匿名評審面前,是很少有學者敢于嘗試的。
當然,廢除審稿人制度也會帶來一些弊端。它將增加編輯的權力,卻不會消除(并且可能加?。┈F(xiàn)行制度的專斷性。這也將增加編輯的工作量,目前并不是所有的編輯都有能力投身于這一擴大了的角色中。因此,如果編輯在生成期刊內容方面發(fā)揮了更積極的作用,他們應該得到相應的補償。如今,許多期刊向編輯支付名義上的“津貼”,如果他們只是充當同行評審的橋梁,這是足夠了的,但如果他們要進一步編輯論文以進行出版,就又不夠了。
參考文獻:
https://blogs.lse.ac.uk/impactofsocialsciences/2022/05/26/the-case-against-revise-and-resubmit/
翻譯:Yulia